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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以五项举措积极开展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清理整顿工作
日期:2020/5/26


根据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的工作部署,我市大力开展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清理整顿工作,采取五项措施予以贯彻落实。

一、全面动员部署。4月9日上午,组织全市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以及市司法局、司法鉴定协会相关工作人员,参加省司法厅组织召开的全省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清理整顿工作视频会议。在东莞分会场,市司法局分管司法鉴定工作的蔡万里副局长对我市司法鉴定清理整顿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强调,要求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市司法鉴定协会迅速制定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清理整顿目的、范围、责任分工、时间节点、实施步骤等内容;要求全市各司法鉴定机构迅速召开本机构全体人员会议,认真学习省厅通知要求,深入领会通知精神,确保清理整顿工作不漏一人。

二、成立专门领导机构。为了抓好全市清理整顿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落实工作,我市成立了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蔡万里副局长担任,成员包括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及市司法鉴定协会相关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员由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市司法鉴定协会秘书处的全体人员组成。

三、组织机构深入自查。本次清理整顿的重点内容包括“准入监管”、“质量监管”和“执业监管”三大方面,具体细化项目达52项。为确保自查深入细致,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指导全市各司法鉴定机构严格按照清理整顿内容逐项开展自查,分析查摆存在问题的原因及下一步整改措施,确保不漏一项,要求务必于4月15日前完成自查,形成自查问题清单及自查情况总结,上报市司法局,并做好自查台账以备核查。经自查,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未发现存在无资质、超范围鉴定;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委托;司法鉴定人私自接委托;违反司法鉴定程序规则从事司法鉴定活动;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支付回扣等不正当行为;违反鉴定人负责制;故意提高或降低伤残等级等虚假鉴定;应当回避而未回避;出租、出借、转让执业许可证;违规收费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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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局领导积极参与现场核查。4月29日至5月9日,市司法局组成了两个检查组对全市所有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全覆盖的检查,其中一组由蔡万里副局长带队,对5家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现场核查,人员包括司法鉴定管理人员和司法鉴定人。每到一家机构,检查组人员均逐一对照检查项目进行全面的核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够立即整改的要求机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求限期整改。除开展现场核查工作之外,蔡万里副局长还对司法鉴定机构的发展问题和存在困难等进行调研,认真听取司法鉴定机构的意见建议,并强调清理整顿只是手段,发展才是目的,希望我市司法鉴定机构能够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公信力,促进我市司法鉴定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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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强化行政管理与行业管理部门联动。为积极调动各方力量,充分发挥司法鉴定协会的作用,在本次清理整顿工作中,我市积极完善司法鉴定行政管理和行业自律“两结合”管理体制:一是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的组成人员既有行政管理人员也有行业协会人员;二是现场核查环节中,除了安排司法鉴定人参加外,行业协会的领导也一同参加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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