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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3年度全省法医物证毒物微量司法鉴定人培训暨法医物证学技术及应用研讨会的通知
日期:2013/7/26


各市司法鉴定协会:


  根据协会2013年度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工作计划,为提高法医物证毒物微量司法鉴定人的执业水平,定于6月7-8日举办2013年度全省法医物证毒物微量司法鉴定人培训暨法医物证学技术及应用研讨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为全省法医物证、法医毒物、微量司法鉴定人,拟申请上述鉴定类别执业的人员和其他相关类别司法鉴定人、管理人员也可以参加学习。


  二、培训方式及内容。广东深光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承办本期培训。采取脱产学习和学术研讨的形式,由有关知名专家主讲,主要围绕法医物证、法医毒物、微量鉴定的难点和热点等问题进行培训及学术交流。


  三、培训时间、地点和培训费用


  (一)培训时间:2013年6月7日下午在深圳迎宾馆新园楼大堂报到,6月8日全天培训(上午9:30正式开始)。宾馆前台咨询电话:0755-82222722转前台。


  (二)培训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新园路15号深圳迎宾馆新园楼(深圳火车站乘出租车到宾馆约15元,深圳火车站乘深圳地铁到东门老街站F出口出站、步行约5分钟即到宾馆)。


  (三)培训费用:培训费用每人300元(含培训、场地、师资、资料等),住宿统一安排、费用由参培人员另付(双人房380元/天),交通费自理、不安排接送。


  四、报名办法。


  请各市协会及时通知相关司法鉴定机构,并将会议报名及住宿登记表(见附件)于2013年5月17日前汇总传真给广东深光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以便统计人数和提前预定住宿房间,传真:0755-83221000。联系人:李桢,程良红,邓志辉;电话/手机:0755-83242567,13924611600,13924610736。


  五、有关要求


  (一)各市司法鉴定协会要具体负责抓好落实,确保培训的对象按时参加培训。未成立司法鉴定协会的市,请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部门代为转达。


  (二)报到时,请以司法鉴定机构为单位收齐执业证交会务组,以便统一签注年度培训意见等,相关人员培训的发给学分证明。


  (三)法医物证司法鉴定人请带“医疗教育一卡通”,参加会议人员可同时授予继续医学教育Ⅰ类学分1.5分。


  省协会秘书处联系人:赵翊君、骆寿强,电话:020-86351075。


   

    附:会议报名及住宿登记表


   

                                 广东省司法鉴定协会秘书处


                                      2013年4月28日


 


抄送: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顺德区司法局,会长、副会长,继续教


      育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