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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能力验证飞行检查组莅莞检查
日期:2013/7/26


        2013年4月24-25日,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法医毒化室主任卓先义、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司法鉴定所所长牟德海和省司法鉴定协会秘书长罗纪锋、工作人员骆寿强组成的联合检查组莅临东莞,对我市具有开展乙醇检测执业资格的广东康怡司法鉴定中心和广东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两家机构,进行血液中乙醇含量司法鉴定项目能力验证的飞行检查。

        检查内容涉及到司法部规定的必备检测设备、设施和环境条件的符合性、检测过程中有无采用质量控制措施、标准品的来源、检测所用标准品和主要试剂的储存条件和管理控制情况、废弃物的处理措施、业务量及档案管理等。受检司法鉴定机构随机抽取检验样本后,必须在2小时内完成检验样本的鉴定并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同时接受检查组实时实地的督查。检查结束时,检查组向受检司法鉴定机构反馈检查的基本意见,检验结果则统一交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按照能力验证的规范进行评价。

        26日上午,检查组成员以及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副主任马安德在东莞市司法局召开了碰头会,对为期18天的血液中乙醇含量测定能力验证飞行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归纳总结,并对下月在广州召开的工作总结会进行了初步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