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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鉴定协会开展《法医临床鉴定业务指引》检查活动
日期:2016/1/21


        市司法鉴定协会为了全面掌握贯彻执行《法医临床鉴定业务指引》的情况、统一全市对法医临床鉴定业务的认识、强化司法鉴定人的责任意识、规范相关鉴定行为、提高司法鉴定质量,11月26日对全市法医临床类司法鉴定机构开展了一次专项检查活动。

        《法医临床鉴定业务指引》是省司法鉴定协会为了帮助鉴定人准确理解和采用相关标准,规范司法鉴定活动,于2012年5月制定的相关行业指引的基础上,通过2年的试用和征求社会各界和相关专家的修改意见后,对其中的《道标有关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与肢体功能丧失程度评残条文的理解与暂行规定(试行)》、《关于法医临床司法鉴定若干问题的执业指南(试行)》、《人身损害医疗费的审核与评定准则(试行)》等几个指引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的,2014年12月25日发布, 2015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本次检查活动从每个法医临床类司法鉴定机构中,随机抽取4个2015年度的鉴定档案,并由每个机构各派一名法医临床类别司法鉴定人,对照《法医临床鉴定业务指引》和《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有关要求,共同对抽取出来的每一个案件进行详细的评查,并在《2015年法医临床鉴定业务质量评查表》上逐项填上评查意见和签名。机构的相关负责人也参加检查活动,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关于机构日常管理上的问题当场进行讨论,研究解决措施,统一规范相关行为。

        通过评查,大家认为我市各机构都能较好地贯彻落实省里制定的行业指引,该引用的坚决引用。但评查中同时发现一些不足的问题,如临床检查有些太简单、检验记录有漏项、分析说明中突然出现前面没有描述的内容、鉴定意见书的字体和落款不规范等。下来,鉴定协会秘书处将会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各有关机构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