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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法医毒物类司法鉴定机构专项检查
日期:2024/3/7


为进一步统一执法司法标准,严格规范、依法办理醉驾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于2023年12月18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于2023年12月28日施行。为贯彻落实《意见》中对司法鉴定机构的相关要求,近日,东莞市司法局联合东莞市司法鉴定协会对全市辖区内的三家法医毒物类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主要包括三个内容:查看现场监控设备运作状态、案件录音录像保存情况以及鉴定文书随机抽检。经检查,三家法医毒物类司法鉴定机构总体上符合《意见》的相关要求。检查组对检查情况现场进行了反馈,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建议。相关鉴定机构负责人表示,将以本次专项检查为契机,全面自查,举一反三,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的要求,加强规范化执业,严把鉴定质量。

下来,我市将持续加强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执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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